您好: 昨天在昨圖書館地下室一樓,看見跳蚤市場的活動,進去看了一下,有看見【彌勒月刊】,它是發揚【仁、義、道、德、良心】,看了之後覺得非常印心與寶貴,之前在鄉鎮市的圖書館也有看過,不過它是"贈閱"給社會大眾分享翻閱,但是為什麼跳蚤市場裡卻要賣錢呢? 一本30元,如果是學校買的因為舊了所以想賣掉還可以換回一點資金可以買其它書,這我無權過問,但是它是"贈閱",學校憑那什麼可以把它拿出來賣錢呢? 請給一個合理的答案! 謝謝您!
讀者您好: 跳蚤市場活動的本意是讓仍有某些知識性或休閒性過期期刊或雜誌有再次被翻閱或利用的價值,所有的義賣所得將捐入學校的興學基金中. 因本活動的作業流程為把不列入館藏(不裝訂成冊)的去年份的期刊及雜誌一起整理、分類,其中含括一些機關或社團贈閱的書刊,希望書能和需要他的人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