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愛師長您好~我是畢業多年的校友因為想多充實自己所以常常回學校圖書館借書但校友續借問題往往都只有15天且只可在續借7天而已不知是否可以把校友續借制度做個改變呢??例如續借次數可以增加...等等之類假如續借天數維持不變~只是續借次數增加~有預約書的話~幾天內就歸還圖書館~這樣並不會影響到在校生的權力~這樣校友也不用沒幾天就要在回學校續借一次~萬分感謝~謝謝~
謝謝您對母校圖書館的愛護對於您的需求因為涉及相關辦法的修訂程序是館務會議及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才可執行圖書館圖書資料借閱規則:第二十條 本規則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因此需要時間處理是否可以修訂不過圖書館會認真加以討論館長